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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表决通过两个专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2024年10月24日 12:00    蒙杰  浏览:

10月23下午,法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会上表决通过了《梧州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和《梧州学院法学院国际经贸规则专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此次会议由法学院院长骆庆国主持,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参与了表决。

会议伊始,骆庆国首先对学业导师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指出,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本科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为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和支持,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随后他详细介绍了两专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并对会前老师们提出的修改意见一一做出回应。

最后,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认真讨论和表决,两项实施细则均以票通过。骆庆国表示,学院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实施工作,确保为学生提供更为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

[/文:蒙杰,审核:骆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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