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卢金霞、李贤哲、张琰等3名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
卢金霞,班级:12法律事务班。2020年10月,经辅导员欧琳宗老师与卢金霞qq联系核实,该生2012年12月应征入伍,2017年7月在军校大专毕业。经其辅导员联系本人,经本人同意,对卢金霞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李贤哲,班级:10法律事务班。李贤哲同学在办理休学手续至休学期满后一直未回校报到,也未与学院领导老师联系。经与其辅导员莫伍珠老师联系,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现任辅导员刘涛在学工处档案室未能找到该生的学生登记表,也没有该生家长电话,目前和这个学生是失联状态。该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经研究决定,对李贤哲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张琰,班级:09法律事务班。张琰同学在办理休学手续至休学期满后一直未回校报到,也未与学院领导老师联系。经与原辅导员郑照红老师及莫伍珠老师联系,均联系不上学生本人,现任辅导员刘涛在学工处档案室找到该生的学生登记表上的登记的固定电话为空号,没有该生家长电话,目前这个学生是失联状态。该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经研究决定,对张琰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公示期:30天(2021年1月8日—2021年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梧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刘涛,15078137616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