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具体承办,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我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勇 黎祖立
副组长:肖义、王珍
成员:柳洁、骆庆国、张波、郑照红、李静、白春燕、刘涛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将情况报送学校教务处予以反馈;对于考试后查出考生不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我院有权报送学校教务处取消该考生入学资格。
三、网络笔试方案
(一)考试时间:2020年7月15日上午9:30开始,10:30结束;
(二)网络监考会场:梧州学院明理楼中楼M210
(三)网络考试方式:
采用网络线上笔试、闭卷考核的方式。
环境要求:考生应选择安静、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参加网络过程考核,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设备要求:考生需自备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作为考试工具,在具备持续良好的网络环境中,使用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作答。
主机位:电脑,具备有线或稳定的WIFI网络,用于考试作答。
副机位:手机,具备有线或稳定的WIFI网络,用于考试监控。手机预先安装“钉钉”软件;手机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一般固定在考生侧后方45度角);拍摄范围需能完全覆盖考生在复试期间的全部活动;电源供电状态适于连续拍摄;麦克风开启、其它通信工具免打扰状态。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控范围;如果考生没有按照实时监控要求进行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网络考试工作安排:
1、出卷:我院指定专人负责出题,试卷题型采用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
2、阅卷:我院组织法学专业专任教师进行阅卷;采取复核制,即阅卷完成后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五、保密机制
招生考试相关题目由我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依照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以及参与工作的其他人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依法遵守保密规定。
六、录取公布程序
我院将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将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录取名单。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