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要围绕确保实习质量、提升学生实习效果、保障学生权益和安全、以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核心目标开展。这既是学校和学院对指导教师角色的期望和要求,也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同时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期望和要求。
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
1.制订学生实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各专任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和所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实习方案并落实到位。
2.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
实习指导教师不仅要教授专业知识,还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加强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热爱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深入现场开好三个会议
指导教师需要在实习期间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学生进入实习单位的开场座谈会;二是学生进入实习单位的中期检查的座谈会;三是学生实习结束总结座谈会。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法纪法规教育。基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法学专业学生所进入的实习场所基本上为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涉及案件当事人利益或隐私。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教育,令其改正。违纪造成严重后果者的,必须立即停止其实习,令其回校听候处理。
5.负责驻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需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并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及往返路途的安全。掌握学生在岗学习期间的表现;帮助学生对所从事行业进行具体认识和了解;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和表现给出综合评价;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工作岗位上出现的问题,并与学院加强沟通联系。
6.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做好成绩考核
实习指导教师需要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认真做好实习的工作笔记(含学生请假、考勤、学习指导纪录),实习结束时做好成绩考核,详细填写考核结果。
《梧州学院法学院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修订)》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与之相关的规制制度同时废止。该岗位职责的解释权归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梧州学院法学院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