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9年1月10日发布的《梧州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专业课程设计和设计性实验暂行管理办法》(梧院教〔2019〕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教育“导师”资格审核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勇
副组长:黎祖立、肖义
成员:王珍、刘再春、黎雅婷、柳洁、彭顺绪、白春燕、刘涛、李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义兼任办公室主任,白春燕任办公室秘书。
二、“导师制”工作内容暨学生培养需达成的目标
1、导师工作期间:本科教育第三学期至本科学生毕业离校
2、导师服务面向: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业规划及学习指导;毕业、就业指导等。
3、导师工作档案材料:每学期每位学生指导次数不少于7次,每次指导工作应做好工作内容记录,连同各学期考核指标的相应材料报给本学院“本科教育‘导师’资格审核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本学院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并以此作为申报导师指导费的依据。
4、各学期需要实现的指导任务暨目标达成(如下表:)
学期 |
工作内容 |
目标达成 |
第二学期末 |
完成学生与导师“结对子”,并开展联系工作 |
加强沟通,增进相互了解,熟悉学生情况 |
第三学期 |
指导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完成读书笔记(不少于2000字) |
通过阅读材料,掌握收集、整理信息的方法。本阶段以提交读书笔记为考核指标。 |
第四学期 |
指导学生完成一次关于本地社会问题的实践调查,撰写一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 |
掌握分析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方法,初步学会学术报告材料的写作方法。本阶段以提交调查报告为考核指标。 |
第五学期 |
在前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完成一篇学年论文(要求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不少于4000字) |
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指导学生掌握文章框架布局、如何进行分析和探讨。本阶段以提交学年论文为考核指标。 |
第六学期 |
在前期导师制工作基础上,指导学生构思毕业论文选题;确定选题之后,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材料 |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的前期工作;本阶段以确定论文选题和提交开题报告材料为考核指标。 |
第七、八学期 |
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和论文答辩;完成学生就业工作指导任务 |
祝贺您圆满完成导师制工作任务! |
三、“导师制”工作激励措施
依据《梧州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专业课程设计和设计性实验暂行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导师工作量按照6课时/生/课题/学年计算。指导老师按照职称计算相应课酬。同一命题超过3名学生(包括3名)选择时,该命题指导老师按照17个课时/学年计算。
本学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向教务处报送导师工作相关档案材料和导师指导费汇总表。导师指导费发放严格执行人事处相关管理办法和财务处规定相关手续。
四、附则
原则上鼓励每位专业教师积极从事此项教学活动,鼓励行政兼课教师或专业辅助岗位教师参与指导。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