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方法》(教学〔2014〕11号)、《梧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梧院学〔2017〕283号)以及《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梧院学〔2019〕17号),结合法管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公示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祖立、方勇
副组长:肖义、王珍
组 员:柳洁、黎雅婷、彭顺绪、黄蓝、刘涛、黎冬燕、曹旭、白春燕、李静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各专业学生转出和转入的全过程实施指导、监督、监控,有序开展工作。
二、转入方面工作细则
(一)拟接收专业
我院拟接收专业有3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二)名额计划
转入名额:不超过同年级该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5%。
(三)各专业的接收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科素养,成绩良好的学生皆可申请;
2.专业不限,文、理、工、医的学生皆可申请;
3.未受到处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审核程序
1.面试;
2.以往课程的成绩材料(已修之全部);
3.奖惩情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
4.综合以上情况择优录取;
(五)审核结果
1.经过审核成绩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转入我院专业就读,参照我院专业一年级学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
2.经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受。
三、转出方面工作细则
(一)拟转出专业:我院拟转出专业有3个本科专业:法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二)名额计划
转出名额:不超过同年级该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0%。
(三)转出条件
1.本专科学生入学满一学期者;
2.在我校未有转专业经历;
3.招生录取时不为定向生、委培生、专项生者;
4.招生录取时没有特殊要求或未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
5.本科三年级以下者;
6.在读期间未曾因违反考试纪律而受到处分者;
7.在读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而受到处分者;
满足以上条件并有转出意愿的各专业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实际转出名额以入校第一学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平均分数为考核标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优先。
(四)转专业所需材料
1.因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3.因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4.因专长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或通过转入学院专家组织的考核。
梧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11月15日